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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被拆除后,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做补偿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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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2 15: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生,用过花呗,开通花呗还是为了那个减免(舍友抽到减18,我觉的还行,结果自己没超过0.3),一直用支付宝(因为淘宝的存在,老早就有自己的银行卡和支付宝,微信反而用的少),支付宝一直默认花呗,每次支付减0.01,一开始觉得还行,直到月末打算还花呗,我发现我这个月花了近3000,比平时多了近1000,花呗700多,卡了也没多少。多花那么多什么都没干,就买了不少垃圾。次月还完就把花呗关了,它使我高估了自己的消费能力。

不患寡而患不均是很多人的社会心理,由其是在拆迁工作中,随着法治建设日益深化,拆迁工作规范也日益精细,比如统一拆迁补偿标准:制作拆迁项目的统一补偿方案,严格依法用权: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据统一补偿方案进行补偿工作,但法律有天然滞后性,生动的社会践总是给法律空白带来挑战。譬如本文所说到的,房屋被拆除后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做补偿决定吗。据悉,房屋拆迁中在没通知的情况下强拆怎么办的数据表现越来越好,极具参考价值,很可能成为行业的风向标。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477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首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该条例第二十七条首款、第二款规定,“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根据以上规定,有法官曾认为,未签订协议、房屋仍然存在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被拆迁人申请市、县人民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规范的前提,否则房屋已被拆除,就不再涉及补偿问题,在补偿款未拿到且房屋被拆除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行政赔偿诉讼或其他途径。这种说法看似是有理可循,但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如果超过强拆诉讼6个月时效或者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首款规定的: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比较长不得超过2年”的时效,对于被拆迁人维权来说就很难了。


对于此,对于怠于行使权利的被拆迁人,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其在之后的维权道路上需要及时寻找专业拆迁律师来帮助其重新寻找突破口。对于因为征收机关原因或者征收权人不确定导致补偿款法发放的原因等非因被征收人原因所引发的,某省高院认为从《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法得出房屋尚未拆除是作出补偿决定的必要条件。因此,房屋已被拆除不是阻却被征收人申请有关部门作出补偿决定的法定事由,结合具体情况,可责令有关部门限期作出补偿决定。










结合以上省高院审判说理及我国法律对于行政机关执法权的规范越来越收紧,广大被征收人只要在权益受损之时及时主张权利,不要在权利上睡觉,即司法会为其提供保障。从社会践上讲,被拆迁人配合动迁向社会公益让位从而得到补偿是其应得的,法律上讲为先补偿后搬迁,及时房屋已经被拆除,但是房屋征收补偿利益的请求权依然存在,出现未补偿但房屋已被拆除的情况,被拆迁人也不要慌乱,积极主张权利,及时委托专业征拆律师,通过律师结合具体情况分析,通过申请有关部门做补偿决定或者行政赔偿程序,均有利于保障被征收人得到合理范围内的比较大权益。
我也是,去年沦陷网贷,拍拍贷一万多,来分期八千多,招联金融一千,花呗一千一,去年还了又借,利息不知道多少。找朋友借,工资还,,从去年四月份开始浑浑噩噩过来,每天都是还款日,工资发了就还身上就剩几百,疫情期间都是借,不敢说实话,还好扛过来了,十月份就能把朋友的钱跟贷款清完,以后绝对不碰了,太痛苦了这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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