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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泵房:作为行业的代表,一体化泵房需要给同行们做出一定的表率,在产品质量上要一路领先才可以。上海弘泱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环保设备的新型智能科技公司。https://www.shhy1688.com/yitihuazhihuibengfang/
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四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的楼层。
3、消防水泵房设置在首层时,其疏散门应直通室外;设置在地下层或楼层上时,其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
4、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的服务半径,对于民用建筑,不应大于0;对于工业建筑,不宜大于800~00。
二、消火栓:
1、当建筑物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0以内,且消防用水量不超过L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2、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周围均匀布置,并不宜集中在建筑物一侧。
3、人防工程室外消防栓距人防工程入口不宜小于5。
4、停车场的室外消防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比较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距加油站或库不宜小于。
5、室外消防栓应设置在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
6、室外消防栓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明显标志。寒冷地区采用地下式,非寒冷地区宜采用地上式,地上式有条件可采用防撞型。
7、室外地上式消防栓应有一个直径为0或0和两个直径为65的栓口。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0和65的栓口各一个。
8、室外消防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0,间距不应超过0。
9、室外消防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
扩展资料
一、泵房管理
消防智慧泵房是提供消防用水的关键部位,是直接关系到财产安全的重要部位,为管理好水泵房,明确职责,制定如下制度:
1、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全部机电设备由设备、消防人员负责监控,定期检查保养、维护及清洁清扫,并做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2、泵房内机电设备由设备、消防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不操作,关人员不得进入泵房。
3、泵房内所有设备在正常运转下,开关应设置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
4、消防泵、喷淋泵每天进行检查,并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维保。
5、泵房控制回路电源应每月进行检查,检查备用水泵能否在主机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自动运行。
6、污水池卫生常清扫,水泵、管道常保养
二、消火栓
消火栓:与消防给水系统或给水系统相接,设有开关阀门和一个或多个出口被用于给消防水带供水或给消防车供水的装置。消火栓分为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
当室内、外消火栓由市政给水管直接供水,且采用单独消防给水系统时,应在与市政给水管接口处设置倒流防止器。
干式消火栓系统的充水时间不应大于5。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数量应根据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室外消火栓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宜按L计算,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在5~40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
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周围均匀布置,并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物一侧,高层建筑扑救面一侧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小于2个。
从市政给水管的入户管在倒流防止器前应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消防给水管应用阀门分成若干单独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室外消火栓距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距离,不宜小于,也不宜大于4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泵
GB5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1为了合理图片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
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
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图片、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
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的产
品。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图片、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请查一下《建筑图片防火规范》,《高层建筑图片防火规范》有关条文。
第节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
第8条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防给水管应布置成环状,但在建设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LS时,可布置成枝状;
二、环状管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单独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四、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比较小直径不应小于0。
第832条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二、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罐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但距罐壁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
、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0;
四、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0;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0以内,如消防用水量不超过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五、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LS计算;
六、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0或0和两个直径为65的栓口;
七、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0和65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
第833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一、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比较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二、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LS。
第834条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居住区、工厂和丁、戊类仓库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计算;甲、乙、丙类物品仓库、可燃气体储罐和煤、焦炭露天堆场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计算;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不包括煤、焦炭露天堆
场)应按6计算;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8条的规定确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8条的规定确定;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计算;
二、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消防水池容量如超过0时,应分设成两个;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但缺水地区或单独的石油库区可延长到96;
四、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0;
五、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若有防止辐热的保护设施时,可减40。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保证消防车的吸水工不超过6;
六、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
七、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
第节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
第8条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防给水管应布置成环状,但在建设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LS时,可布置成枝状;
二、环状管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单独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四、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比较小直径不应小于0。
第832条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二、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罐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但距罐壁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
、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0;
四、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0;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0以内,如消防用水量不超过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五、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LS计算;
六、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0或0和两个直径为65的栓口;
七、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0和65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
第833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一、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比较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二、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LS。
第834条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居住区、工厂和丁、戊类仓库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计算;甲、乙、丙类物品仓库、可燃气体储罐和煤、焦炭露天堆场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计算;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不包括煤、焦炭露天堆
场)应按6计算;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8条的规定确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8条的规定确定;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计算;
二、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消防水池容量如超过0时,应分设成两个;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但缺水地区或单独的石油库区可延长到96;
四、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0;
五、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若有防止辐热的保护设施时,可减40。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保证消防车的吸水工不超过6;
六、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
七、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
第四节室内消防给水
第841条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一、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的科研楼(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除外);
二、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
、体积超过500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书库等;
四、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点的单元式住宅;
五、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00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
六、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注:在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内,如有生产性质不同的部位时,可根据各部位的特点确定设置或不设置室内消防给水。
第842条下列建筑物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
一、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和库房(高层工业建筑除外);耐火等级为、四级且建筑体积不超过0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不超过500的戊类厂房;
二、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超过500的建筑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