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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整治之后,“大棚房”还是死灰复燃,“违建”如何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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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8 19: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挺感谢花呗借呗的,他帮我度过了大学之后找工作时最艰难的一段时光,之后赚了点钱也都有存钱,存进余额宝吃点利息,偶尔利用余钱买点理财产品,赚点零花钱,也不会乱花钱。还是那句话,凡事都有两面,就看你怎么用它。要说它助长了人们的消费欲望,我觉得那不是他的错,社会上各种贷款的软件或渠道层出不穷,就算没有花呗借呗,那些有很强消费欲望的人也会通过社会渠道借钱贷款甚至高利贷来满足自己,所以并不是他的错。就像up主说的,他是很合理的一个产品,是一个合理取代社会上各种借贷渠道的好东西。共勉。

导读:近日,央视曝光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一个叫做沁馨园的园区,正在销售不到15万元的“木屋别墅”。而该“木屋别墅”是由村里“大棚房”改造而成,销售方任何资质,且“木屋别墅”的建成未经任何审批。在如今的市场背景下,全国最有名的行政诉讼律师仍然保持着强劲的销量数据,在不断的战胜挡在眼前的竞争对手们。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4500

值得提出的是,在今年1月,为了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22宗占用耕地建设“大棚房”的问题,目的就是督促各地继续加强监管。

【房屋违建,到底动了谁的“蛋糕”】

而即使在这样的环境下,违建大棚房却依然能死灰复燃,谁之过又是谁催动了违建的利益链条

对于这些根源性问题的探究,还需相关部门出台系统的追责机制来还原事情真相以及惩处相关责任人。这里要提出的是,违建整而未治,其直接损害的疑是普通交易者及供地农民的利益。

对于房屋交易者而言,就拿“木屋别墅”买卖来说,因为销售方资质且审批,别墅买卖肯定是法办理产权过户的。事上,购买者在问到如何办理“木屋别墅”购房手续时,销售人员语焉不详。疑,这对购房者是一个巨大风险。如果遇到征收,购房者买的房因是违建而会被强拆且不补偿,此时购房者肯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就算没有征收,购房者再想要二次买卖交易该房,因为产权不明晰的问题,在价格上肯定还会再度折扣。

对于供地的农民来说,如新闻报道所述,“木屋别墅”所在的沁馨园是在村里的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当时租赁村里的土地,双方并未约定建设“木屋别墅”。这就是占用农民土地,以租赁之行商业开发之,严重侵害农民土地利益。对于农民的损失,谁来买单

【“大棚房”,侵害百姓合法权益,何以叫停】

如上所述,违建“大棚房”基本上都是以损害一般老百姓利益来满足个别人谋取暴利,严重的甚至是损害公共利益,其后果肯定是危害大多数人的合法私利。因此,政策反复强调整治违建,查处建设。但“大棚房”重拳集中整治的风潮才刚刚过去不久,同样的问题依旧卷土重来,更让人担心的是,这些问题,一些基层部门心知肚明,他们嘴上喊着整治的口号,眼皮下的问题,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数百栋“大棚房”就这样在一轮又一轮的整治行动中,继续野蛮生长着。而耕地,也就这样一亩接着一亩地流失着。

关于集体土地上违建的惩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处理。

该规定明确了占地,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刑事犯罪。对于这种屡禁不止、整而未治、且反复“作案”者,应加大惩治力度,调整入刑标准,才能有震慑作用。另外,在明拆迁补偿律师提醒大家:对于占地,侵害老百姓权益的问题,农民朋友要及时采取有效法律措施维权,以防止自己的利益遭受进一步的侵害。
其实就是需要合理地控制欲望,钱赚来是用来花的,但是生活总会有个万一,所以要适当花钱存钱。我不敢开信用卡怕自己控制不了所以我到现在没有一张信用卡,有的时候逛某宝某东感觉克制不住,工资一到账就存定期,定期时间到了也就不想买了。平时花呗还是用的,平时主要是水电账单,护肤品找代购或者等活动囤一波就熄火,日子过得也许比较克制没那么快乐,看着自己不算多的存款,心里有底气,偶尔犒劳一下自己还能想,没事,还有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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