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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买集体土地建房出租 租金却被原宅基地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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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3 14: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正在经历一件事,就是借呗花呗被封了,原因很简单,套现,不是我自己套,是别人拿了我的码,直接扫给了我一万多,我都不知道,突然转过来两个五千多,我又转给他了,转完花呗就不能用了,也没在意,到下个月一号,直接被封了,刚开始觉得挺冤的,我是被套现诶,我也不想给他套啊!刚开始真的不适应,不方便,没钱花,不能淘宝购物,现在已经两个月了,慢慢过回了有钱就花,没钱就不花的正常日子,每个月的花呗借呗还款额也在一点点减少,觉得还挺幸福的,他要是给我开,我就降额用,他要是不给我开了,正好我就不用了,挺好,回想以前,虽然每个月都在还,但是越还越多,噩梦一般,现在不能用了反倒觉得日子慢慢变正常了。
武汉一公务员与人合伙购买了一块集体土地,建成四层半楼房,一二层用于出租,没想到租金被原宅基地主强行收取,两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公务员败诉。

王某是武汉一名公务员,2003年9月,他与张某合伙共同出资2.8万元购得江夏区纸坊街学府路一块宅基地,在该地基上建成四层半楼房。两人将一二层出租给李某,第三层作价18万元卖给他人。但从2012年2月起,该房屋宅基地原主人姚某父子便开始强行收取租金。当年3月,王某、张某无奈向江夏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房屋归其所有,并排除妨害。

姚某父子称,宅基地系拆迁还建的宅基地,其性质为村集体土地,王某等不具备购买农村宅基地资格。即使房屋是王某等人所建,也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姚某的儿子姚某某称,张某之妻病重期间向其借款30多万元治病未还,故他有权使用和管理该房屋。

据了解,张某系姚某妹夫。

法院向国土规划和房产部门查询得知,争议宅基地为集体土地性质,建成的房屋至今未办理权属登记。根据相关规定,王张二人无资格购买争议宅基地。

因王、张二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姚某父子对他们享有物权的特定物造成了妨害和危险,仅以姚某父子向李某收取租金为由主张排除妨害的诉请,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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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和up差不多但是比up好一些,我大概是去年7月买了一个电脑(当时老的笔记本已经坏了,但是还能用只不过会有问题),我就想重新买一个电脑吧,。既然买就买好一些的花了7200,做了一年的分期(还有两个月还清),当时工资比较低3000一个月,其实还信用卡还是有难度大后来而且花呗里面也欠了一些钱(因为工资低所以有些时候就要用花呗),所以当时是欠了一大笔钱后来换了工作工资变成6500一个月了现在信用卡基本上能还清每一期的金额,另外再还花呗再加上吃住基本上就是月光,再过两个月信用卡还清以后就拿还信用卡的钱还花呗这样基本上就开始存钱了而且花呗也就是3000多欠着用不了几期的,我想等我还清这些钱以后基本上不会再有重大消费了,至于氪金从来不存在,我玩cf好几年了氪金不超过500。我想存钱很简单就是提高工资满足我日常消费就好了我不会有那种重大消费的欲望我最多就是每天买一个瑞鑫而已,而且我还是一个人生活基本上还清信用卡和花呗以后工资里面就除掉吃住其余的就可以存下来(还清信用卡和花呗以后如果工资能提上去这个也花不了几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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