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今日访谈河北邯郸数十亩麦地被强行推平,村支书真的有这么大权力吗

[复制链接]
查看: 2|回复: 0
发表于 2024-4-20 09: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实吧,自制力一定要的!小额度你用花呗,大额度就是信用卡了。之前我有段时间喜欢了个渣男,为了他我总共欠了两千多花呗,当时很害怕...这辈子都没欠过那么多...那个男的最后也没还。当时还没有工作刚出社会,后来今年十一月份还完关掉了花呗。我为什么会还不起?因为我超过了我能支配的金额,所以我现在买东西前会提前计算...因为那段时间怕了...还有一定要自律!一定要这笔钱能在你能承受的了的情况下去用!还有千万不要信用卡套现!

【要点一:强行推平青苗完全于法据】从北京市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参考价值来看,也能给其他行业带来很多的启发。在明致力于在复杂行政法治环境下,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谈判技术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在明各具特色的督导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从谈判到诉讼的全方位争议解决方案。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lvsuo.com/

在村民不同意所谓“土地征用”并铲除青苗的情况下,村支书有权带上一帮人、开上推土机就去“强制推平”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耕地上种植的麦子等庄稼、作物的所有权属于种植其的农民或者说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但庄稼、麦苗等青苗可不是村集体的而是村民个人的。

显然,村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现行《土地管理法施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现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清理青苗”必须符合3大法定条件:

首,必须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建设征收土地”的事或者行为。而报道中的占地行为显然并非“征收土地”或者“征用土地”,而仅仅是村集体对农用地的流转行为。

第二,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才有权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村委会、村集体均权作出这样的决定;

第,在村民不配合的情况下,需要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对此并强制执行的权力。

由此可见,报道中村支书强行推平麦地的行为完全于法据,严重超越其职权范围,视法律和村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性质极其严重、恶劣。

【要点二:报道中的占地行为并非合法的征用土地行为】

报道中,村支书一再强调其占地行为系对涉案农用地的征用,“有土地征用公告”。

然而村支书的这一说法却直接遭到了当地乡土管所负责人的“打脸”:杨现村确是招商引资进来一家养殖场,但是养殖场用地不是征收征用村民的土地,“是租赁杨现村集体流转的土地,而且土地的性质不是基本农田,是一般用地。”

显然,村支书对征用土地这一概念的内涵存在误解。

首,征用和征收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应被混为一谈。征用多出现于抢险救灾、抗击疫情等紧急情况下,具有临时性特征,用完的地方、物品原则上是要归还的,而这明显与村支书口中的“招商引资建养殖场”关。

第二,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依据《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程序和步骤报省级或者批准。而报道中的占地行为显然“够不上这个资格”,并非法律意义上由主导的征收行为。

如此一番分析我们便不难得出判断,乡土管所负责人的说法更具有可信度。那么既然是租赁、流转集体土地的关系,就存在一个“你情我愿”的前提: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村民若不同意流转、租赁其种得好好的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其接受所谓“补偿”而将土地交出。

在明拆迁律师比较后要提示广大农民朋友的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协议约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等权利受法律保护,村集体权擅自侵害。自然资源部的比较新政策文件并不禁止养殖场占用长时间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农用地,但其建设行为必须履行相应的程序,且不得侵害已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通过这则报道,大家也能对征用、征收、集体土地流转等概念的区别有所了解,明确何种情况下何主体有权强制推平地上青苗,这对广大农民朋友的土地权利保障颇具现意义。

相关报道链接:
河北大120亩麦地被强行夷为平地村支书:少数人阻碍发展
经历了一年半,终于存了5万,每个月消费最多的还是吃吃吃,各种麻辣烫火锅烧烤炸鸡奶茶,一个月2000不到点。其他的基本也就大促的时候看看购物车和收藏夹能不能删除一波,实在需要的再买。对我来说记账其实excel比较直观可以自己设计。虽然每个月我的生活费还是靠花呗(因为工资到了都定期支付宝理财了),但基本除了吃得开心,总体消费是控制住了。一年半以前我是绝对不分期,但是花费总在下个月到手的工资范围内可以全额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让信用卡更简单

  • 反馈建议:麻烦到信用卡交流吧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不给不给就不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用卡吧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