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懂得:我想问下征迁,搬迁,拆迁的区别!2024/4/18

[复制链接]
查看: 2|回复: 0
发表于 2024-4-18 10: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用卡欠了2w5,因为家里出了点事把存款用完了才刷的信用卡,我工资一个月到手4800,下个月最后一笔还款1400就解放了,信用卡,花呗,借呗,或者若干正规网贷,在你急用的时候还是救急很方便的,这就和家长眼中的“网络游戏”一样,完全看自制力的东西,看评论去好像说的这些东西是洪水猛兽一般在侵蚀我们这些年轻人,都是双刃剑看你自己怎么去使用,透支去消费,去花天酒地肯定是不行的,如果成年人还没有自己独立的消费观,那这些东西迟早会成为他的难以跨越的难关。

  但是,拆迁并不等于征收,他们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呢?首先是主体不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政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行政级别为省级的直辖市北京也不具备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其次目的不同:拆迁的目的会有很多种,比如说绿化隔离、危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等,各种各样的名目都可以进行拆迁;而征收的目的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如修地铁;如果不是为了公共利益,那么国家就无权进行征收土地。判断你家现在进行的是拆迁还是征收很简单的一个辨别方法是---看这个项目是否有拆迁许可证,有拆迁许可证的,就是拆迁,适用的是北京的87号令或者是124号令。没有的,就要看看是否有征收决定,如果有就是征收,而征收目前只发生在国有土地上。在农村宅基地上征收绝对是违法的,因为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集体土地的征收条例。既没有拆迁许可证、又没有征收决定书的“腾退”,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违法行为。因为拆迁人主体的不同,所以拆迁的实施力度也不一样,紧迫程度也有所差别。征收的主体是市、县级政府,从开始公布征收决定、征求意见、进行评估、到最后的实施强拆,周期通常是没有超过一年。而拆迁项目一拖就是好几年,因为拆迁的主体是开发商,尽管有政府在后面撑腰,但那也是偷偷摸摸的不敢明目张胆。无论是拆迁还是征收,最后都一定会进行强拆。强拆,就是拆迁人申请具有强制执行权的机构,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的行为。被拆迁人和拆迁人一直没有就拆迁补偿的问题协商一致,拆迁人希望采取一种速战速决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拆迁人会向房管部门申请裁决,通过裁决程序得到一个裁决结果,这个结果就是你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规定,给你一个期限进行搬迁,否则期限已过,就可以对你的房子进行强拆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24号令)第十二条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申请,由区、县国土房管局裁决。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由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两个法条都规定,裁决决定作出后,超过搬迁期限就可以对房屋实施强拆。两者均是经过裁决程序就可以进行强拆。不同点是,城市里面的强拆是行政机关直接可以进行强拆,而集体土地上的拆迁是要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杨在明律师收费标准https://www.zaiminglawyer.com/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大一在外地上学就申请了信用卡,爸妈给了两张信用卡作为紧急备用金。虽然知道分期还款在经济学上更加有利,但是依旧设置了每月自动还全款。一直到工作,也一直只用一个信用卡,没有花呗没有白条。所以银行卡上限很高了。银行里永远两个账户,储蓄和备用金,每个月拿到工资存1/3去备用金,1/3用来还款,1/3放在储蓄做杂费。现在工作半年不到,有4万在自己的小金库还是很开心的(包含爸妈节假日的红包)。有朋友推荐理财产品,但是自己不懂不敢买。可是距离买房买车还是太遥远,年轻人有个产业真的好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让信用卡更简单

  • 反馈建议:麻烦到信用卡交流吧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不给不给就不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用卡吧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