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常识合村并镇,农村拆迁能补偿多少钱?农民早了解!2024/3/31

[复制链接]
查看: 12|回复: 0
发表于 2024-3-31 17: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用卡欠了2w5,因为家里出了点事把存款用完了才刷的信用卡,我工资一个月到手4800,下个月最后一笔还款1400就解放了,信用卡,花呗,借呗,或者若干正规网贷,在你急用的时候还是救急很方便的,这就和家长眼中的“网络游戏”一样,完全看自制力的东西,看评论去好像说的这些东西是洪水猛兽一般在侵蚀我们这些年轻人,都是双刃剑看你自己怎么去使用,透支去消费,去花天酒地肯定是不行的,如果成年人还没有自己独立的消费观,那这些东西迟早会成为他的难以跨越的难关。

  山沟儿农村小王原创作品


  在咱们印象中,涉及到拆迁可能就要成为暴发户,很多人也是等着自己的房子能轮到拆迁,甚至有的家庭被定为拆迁对象时,兄弟姐妹们早就虎视眈眈等着分割财产。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地址https://www.zaiminglvsuo.com/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然而,近几年农村开始实行合村并镇措施,很多村庄成为了试点,却受到很多农民朋友的反对,从网上的呼声我们可以看出,很多农民朋友并不愿意合村并镇。这是为什么?他们不想成为暴发户?

  前两年某些地方合村并镇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从效果上看并不理想,甚至让农民产生了极度的反感与憎恨,后来就消停了,隔了几年,这项措施又要开始实施,有些地方已经发布了文件,大概定义了哪些片区和哪些村庄将成为拆迁试点。

  农民不愿意的原因不难理解,肯定是存在利益纠纷,我就不信让他一下子变成有钱人他不愿意,绝对是补偿方面不到位,不仅没让农民尝到甜头,甚至是让农民吃亏,那么这项工作就不太好做。

  不过,有时候不愿意也没办法,说的是遵从农民意愿,到时候人家百分之七八十都签订了合同,那剩下不愿意的能有什么办法呢?当成“钉子户”又能支撑多久呢?所以,咱们还是先了解一下拆迁的话能补偿多少钱吧,心中有个数。

  现在接到通知将被成为拆迁对象的家庭,一定是很关心能补偿多少钱,那我在一些渠道了解到某地、某村合村并镇拆迁补偿的规定,与大家分享。虽说各地补偿标准不同,但也能作为一个参照吧。

  下面是某地、某村实行合村并镇、农村拆迁补偿规定的部分内容条款:

  以上图片来源网络,若有侵权及时联系

  从这些内容上可以看出,关于补偿分为好几种类型,甚至还分等级划分,意思就是你积极配合的会补偿的最高,稍微积极的会补偿的稍高,拒不配合当钉子户的不仅补偿少而且也必须拆,这也是他们为了完成任务的一种套路吧。就跟去县城买房子一样,还没开盘就开始出售,这个时间段交定金的,两万能顶五万用,就是用这种手段诱惑你去买了他的房子,一样的道理。

  有细心的人算过这笔账,看看补偿这些钱是否合算,你村里的房子折算成多少钱,到时候新社区楼房盖成之后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但基本上是需要你补的。也跟城里买房一样,根据一定规则挑房、办房贷等,我让你看一个图片就知道了,如下图:

  就这吧,让大家先了解一下合村并镇补偿的一些东西,好心里有数。

  据听说,很多安置房质量不行,到处是问题,农民老家宅基地也没了,到时候补钱买的社区楼房还一堆问题,还各种物业费等费用产生,让很多人觉得这种做法不太适合农民,认为是折腾农民,你觉得呢?

  既然是一项国家支持的好政策,好措施,也希望有关部门和当地做好这项工作,以农民实际利益出发,让农民在合村并镇中真正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今天就说这么多,大家对合村并镇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留言!

  举报/反馈
信用卡有四张,花呗额度已经3W。工资下来进余额宝,第二天进基金或者理财产品。我只看花呗,每月花呗我能用掉多少自己心里有个度。(用的最多的还是疫情毕竟那个时候全家就我在工作,一边退掉已经买了快一年的理财产品,一边告诉自己现在用掉多少都无所谓。这是困难时期,但是当生活开始回归正轨回头一看,就是一家三口人正常的日常开销没有房租没有房贷,就吃喝电费水费与出行的油费,二个月也花去了小2万)回头谈起这事全家只记得差点无法团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让信用卡更简单

  • 反馈建议:麻烦到信用卡交流吧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不给不给就不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用卡吧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11 )